科研资讯室(电子阅览室)读者行为守则

发布时间:2019-03-25 作者:

科研资讯室(电子阅览室)主要向读者提供学校购买的数字资源使用、互联网访问和网络自主学习等服务。利用科研资讯室(电子阅览室)的读者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读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

二、读者应自觉维护科研资讯室的良好环境和秩序,严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将水果等食物带入室内,不允许在室内吃零食或进餐。

三、读者应爱护公物,规范操作。如发现设备有问题应立即向值班老师汇报。

四、读者应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室内接打电话。

五、为保障读者公平使用图书馆设备设施的权利,严禁抢占座位和占用计算机席位上自习。

六、读者应注重仪表,讲究文明,衣冠不整者严禁入内。

七、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计算机电源插头从插排上移除并将插排用于自己的笔记本等设备。

八、本室每天下班时将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理,读者离开时应将个人物品带离科研资讯室,一旦丢失,责任自负。

九、违反上述规则,图书馆将根据学校及本馆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图书馆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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